一网通办 In 减肥方案 @2025-09-13 18:05:37
基本信息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地点/时间
常见问题
更多信息
实施主体
黄浦区体育局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10101002430338J331070055300201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法定办结时限
60(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当场办结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收到材料后经审核通过,在60个工作日完成确认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西路135号黄浦区体育局6楼604室竞赛训练科(行政审批服务科)1号窗口;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
电话咨询:
(021)54663737
网上咨询: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信函咨询: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邮编:200001
电子邮件咨询:
E-mail:huangpusport@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
021-12345
网上投诉:
https://zwdt.sh.gov.cn/govPortals/region/SH00HP
窗口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信函投诉:
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总服务台01号窗口 邮编:200001
电子邮件投诉:
E-mail:huangpusport@163.com
基本信息BASIC INFORMATION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分类
职业资格 文化体育
基本编码
310700553002
实施编码
11310101002430338J3310700553002
实施主体
黄浦区体育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11310101002430338J
联办机构
无
业务办理项编码
11310101002430338J331070055300201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审批对象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二、三级)的申请与办理。
通办范围
全区
行使层级
区级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支持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不支持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支持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不支持
计算机端是否对接单点登录
是
中介服务
无中介服务
网上办理深度
网上咨询,网上收件,网上预审,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办理结果信息反馈
确认数量
无数量限制
运行系统
区级
是否网办
是
日常用语
运动员等级评定
适用范围
区级行政区域内的等级运动员(二、三级)审批与办理。
确认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运动员在参加每年区确定的体育比赛、每年上海市举办的冠军赛或锦标赛、综合性运动会的比赛中取得成绩并符合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2、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本市比赛所获得的成绩,必须是列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赛事及上海市每年下发的体育竞赛计划(市级比赛)的通知规定的比赛。3、申请对象应是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居民、学生),并代表区注册的运动员。4、凡申请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区户籍或参加区的比赛及代表区参加全国和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5、申请对象的所属单位须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同意与否)后由所属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6、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7、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时间为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递交材料时间限定在6月15日和12月15日之前)。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运动员未在规定的比赛取得成绩并未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2、运动员赛事成绩不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赛事及上海市赛事计划(市级比赛)、区确定的体育竞赛的。3、未在上海市注册的运动员。4、运动员未具有上海户籍的。5、运动员未在规定时间申请等级称号的。
确认内容
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二、三级)的申请与办理。
权限划分
市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一级),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等级运动员称号授予(二、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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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CONDITIONS OF ACCEPTANCE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
APPLICATION MATERIALS
填报须知
申报材料应当使用中文,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申报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形式标准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载明的顺序排列。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
申请材料目录
我的免交材料
材料名称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示例样表
空白表格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政府部门核发
公安部门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比赛成绩册
其他
各赛事组委会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比赛秩序册
其他
各赛事组委会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查看详情
获奖证书
申请人自备
赛事组委会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必要
注:本市政府部门核发材料可通过电子证照、数据核验等方式免提交,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申请文书名称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办理流程HANDLING PROCEDURES
申请与受理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收件
0
收件人员
申请材料齐全,形式符合要求
受理
0
受理人员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审查与决定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审查标准
审查
当场办结
审查人员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运动员在参加每年区确定的体育比赛、每年上海市举办的冠军赛或锦标赛、综合性运动会的比赛中取得成绩并符合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2、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本市比赛所获得的成绩,必须是列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赛事及上海市每年下发的体育竞赛计划(市级比赛)的通知规定的比赛。3、申请对象应是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居民、学生),并代表区注册的运动员。4、凡申请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区户籍或参加区的比赛及代表区参加全国和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5、申请对象的所属单位须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同意与否)后由所属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6、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7、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时间为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递交材料时间限定在6月15日和12月15日之前)。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运动员未在规定的比赛取得成绩并未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2、运动员赛事成绩不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赛事及上海市赛事计划(市级比赛)、区确定的体育竞赛的。3、未在上海市注册的运动员。4、运动员未具有上海户籍的。5、运动员未在规定时间申请等级称号的。
决定
当场办结
部门负责人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运动员在参加每年区确定的体育比赛、每年上海市举办的冠军赛或锦标赛、综合性运动会的比赛中取得成绩并符合各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2、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本市比赛所获得的成绩,必须是列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赛事及上海市每年下发的体育竞赛计划(市级比赛)的通知规定的比赛。3、申请对象应是区行政管辖范围内(居民、学生),并代表区注册的运动员。4、凡申请技术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必须具有区户籍或参加区的比赛及代表区参加全国和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5、申请对象的所属单位须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中申请单位意见栏内填写意见(同意与否)后由所属单位领导签字并盖公章。6、运动员在取得成绩六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期限的不予受理。7、二、三级运动员审批时间为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递交材料时间限定在6月15日和12月15日之前)。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赛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申请集体球类或团体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所属单位应当进行一次性集体申请。(二)不予批准的情形:1、运动员未在规定的比赛取得成绩并未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的。2、运动员赛事成绩不是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规定的赛事及上海市赛事计划(市级比赛)、区确定的体育竞赛的。3、未在上海市注册的运动员。4、运动员未具有上海户籍的。5、运动员未在规定时间申请等级称号的。
颁证与送达
办理步骤
办理时限(工作日)
办理人员
结果名称
送达方式
颁证与送达
10
发证人员
等级运动员证书
直接送达
查看流程图
特别程序
不含有特别程序
办理地点/时间HANDLING PLACE/TIME
办理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打浦桥街道建国西路135号黄浦区体育局6楼604室竞赛训练科(行政审批服务科)1号窗口;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九江路128号3楼黄浦区政务服务中心01-35号窗口
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FAQ
常见问题
运动员在取得成绩超过6个月以后申请等级称号
根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国家体育总局令第18号,2014年1月15日发布)第三章第十四条: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常见错误示例
1、错误:等级运动员申报表手写填写。正确:必须用打印。2、错误:比赛时间没有填写具体日期。正确:比赛时间必须精确到日,或写明时间范围。
设立依据BASIS OF ESTABLISHMENT审批证件审批收费权利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1995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颁布)第三十条: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2014年1月15日国家体育总局令18号公布)第二条:国家体育总局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审批制度。第七条:等级称号的管理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授权。第九条:总局授予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总参军训部军事体育训练局、总政宣传部文化体育局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第十条:各省级体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将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地市级体育行政部门,可以将三级运动员审批权授予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体育行政部门。
审批证件APPROVED DOCUMENTS
审批结果名称
送达方式
送达期限
审批结果类型
审批结果样本
等级运动员证书
直接送达
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
点击下载
审批收费CHARGES
是否收费:否
权利义务RIGHTS AND OBLIGATIONS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申请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2、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审批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审批申请的除外;3、申请人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行政机关应当说明、解释,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1、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2、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办理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接受、配合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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